本人因工作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没有工作单位,没有介绍信,怎样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犍为县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咨询的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之规定: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第六条: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根据第八条、第九条:派出所查询完成后,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派出所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则派出所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如您需要办理,请按照上述规定持相关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感谢您对犍为公安工作的支持。
分管领导:李尚军 联系电话:13696145555
经办人:付雪 联系电话:18283366228
犍为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