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户籍就从学校迁回资阳市雁江区集体户了,2019年因学历落户我又把户籍迁到了成都市高新区人才中心成为高新区集体户。因不想把户口落到工作单位,现想把户口迁回原户籍(现东部新区芦葭镇岳王村)爸妈户口上。想咨询一下领导是否还可以迁回去?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办理资料?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其户口登记仍在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办理户籍迁移,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因您属于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故您不能将户口迁入芦葭镇岳王村。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7月21日13时0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