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农村房屋面临白鹤滩至浙江高压线征地拆迁,我们也支持国家发展支持政府工作拆迁,并选择自建房赔偿方式但是现在面临的难题是,目前农村除了原房改建其他位置一律不允许建房田土都属于红线就申请不到准建手续,这不成了无房可居了吗?宅基地的赔偿是按非生产用地来赔偿的,而我们新的宅基地要与其他农户协商又是按生产用地来谈判,这价格就差了一大半,一个房子的拆迁款就要花一大半去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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