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号早11.20左右,在都江堰熊猫谷前打出租车,拍照川A 6TQ82,该出租车不打表计费,问去哪才报价格,要价是打表的3倍之多,否则拒载。行为极其恶劣,影响都江堰旅游形象,迫害游客体验。依据成都出租车运营条例希望严肃处理处罚改正。
网友:
您好,收悉您反映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乘坐我市出租汽车投诉事项”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局执法大队调查,现对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收到消息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责成我局执法大队调查处理。该车是我市秦堰出租公司所属,经查看GPS记录并调取车内监控视频,与网民反映情况一致,该驾驶员涉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我局已通知驾驶员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其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已按照法定程序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其作出1000元行政处罚。
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2年7月20日11时通过电话联系网民,其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