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都区 » 征地参保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征地参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13 20:48 已回复

尊敬领导好:
我是石板滩镇光明村2社的村民,我们村从2019年就被政府租用,到至今都快三年了,老房子还未完全拆完,以后安置房修在哪儿也是未知数,社保怎么给我们买也不知道,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征地参保问题,我的父母是很多年前分了五千块钱就农转非了,我的妈妈是自己出钱买的社保现已开始每个月拿社保了,我的爸爸还没有买社保,那拆迁买社保我的妈妈会有补贴吗,毕竟是自己花那么多钱买的,我的爸爸是否符合征地参保政策呢?毕竟买了社保以后老了才有个保障。我今年31岁,像我这么大的又是否符合征地参保政策呢?符合的话又会给我们买多少年呢?未满十八岁的小孩又是什么政策呢,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解解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3 16:3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目前新都区征地参保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征收和批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地农转非安置对象人员界定的意见>的通知》(新土征办【2021】008号)文件对农转非安置对象进行界定,因人员界定是根据已征地情况、户口情况、工作单位等综合进行判定,建议您上班期间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街道用地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询。
对于符合农转非安置对象的人员,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从16周岁开始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进行缴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征地批准时未达到16周岁的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发放安置补助费。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