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资阳市安岳县镇子镇的农业人员(粮农),在安岳已购买农保,在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动手术就医,请问可以按什么比例报销?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资府办发﹝2020﹞79号文件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合格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支付:高档次: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6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55%;低档次: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5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50%。根据资府办发〔2019〕29号文件,办理完善了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备案手续的第三、四档次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和住院(含视同住院费用),按本地待遇和相关规定结算支付;办理完善了转诊转院、急诊急救备案手续的三四档人员,在市外就医住院(含视同住院)发生的合格费用(或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三档45%、四档40%;未办理完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转诊转院、急诊急救备案手续的三四档人员,在市外就医住院(含视同住院)发生的合格费用(或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均在本地三甲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您在2022年购买资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低档),您所就医的双流县人民医院属于三甲医院且您未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您的报销比例为住院合格费用的30%。如有后续疑问,您可直接拨打我局结算办公电话:028-260165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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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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