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郫都区中信大道龙湖紫云赋3栋底商,中餐馆“紫云府”
事项:1、开放商商铺未预留烟道,不符合餐饮开设条件,但仍进行餐饮招商;2、餐馆自行建立烟道空排,导致紫云赋小区2、3、4栋居民即便不开窗,依然室内油烟味很呛,影响身体健康。
处理:经过多次投诉,物业、社区、郫都区综合执法局只回复进行检测,但迟迟未给予解决,亦不进行停业整顿。
诉求:拆除自行改建空排烟道,消除影响,停业整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81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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