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7月6日,在成都购买了前锋热水器(型号:X315,市场价值1898元),店主委托力展物流运送至巴中市通江县,由于物流方装卸货或运输途中,造成热水器损坏(已拍照联系店主,维修价值不大,建议报废),对于赔偿事宜,多次联系物流方协商未果,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7月7日了解,该公司为货运代理,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按照《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四川省政府川府发〔2016〕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已将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
因您反映的问题前期已办理,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7月7日16:02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102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