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领导:
你好,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请问都江堰位于都江堰大道一环路旁的大融城二期土地的取得是否合理??
大融城由精文文广投资有限公司修建,所建土地当时属于都江电力设备厂及其家属区,在开发商购得厂区土地后,看上了连同家属区的土地,答应原址返回安置居民的方式开发二期。当时这块地的购得,是否走了合规的流程,为什么仅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取得,当时同区域的价格约为600万一亩,为什么能以190万一亩的价格取得?同时,精文公司取得土地后并为修建原居民的安置房,直接开发成了商业二期。请问作何解释?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规划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都江堰市大融城二期土地”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2019年12月,都江堰市大融城二期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通过整合方式办理给成都精文文广投资有限公司,面积为2377.5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权属来源为政府储备用地,故都江堰市大融城二期地块依法依规取得。
根据成都精文文广投资有限公司报送的都江堰市大融城二期地块规划审批方案,建筑性质为商业,该地块不涉及修建都江电力设备厂及其家属区居民的安置房。
按照成国土资发〔2007〕338、528号文规定,整合应补缴土地出让收入=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拟整合地块土地面积。经评估公司评估,该整合地块市场评估价为4720元/平方米(314.67万元/亩)。经查询,2019城区内未挂拍出让商业用地,同时参照2019年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都江堰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都府发〔2019〕1号,该宗地所在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为1830元/平方米(122万元/亩),故不存在当时同区域的价格约为600万一亩而以190万一亩的价格取得。
以上情况,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7月13日15时15分与您联系,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