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孩子现年12周岁,因孩子名字在周围邻里有重名,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需要改名字,需要带哪些材料?去那个地方办理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针对您咨询孩子改名字问题),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管理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7月14日16:09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