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让新开电表怎么办
小区物业拒绝开具安装新能源电表证明
问政网友
你好,我于2021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圣寿街西段龙腾御锦购买房屋及车位,2022年7月订购新能源电动汽车,按电业局要求申请新能源电表需要递交物业施工许可证明及车位租用证明,但在与物业交涉过程中,小区物业(光大物业)拒绝开具证明。
龙腾御锦物业(光大物业)以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开具施工证明及车位证明,此做法违反了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发改能源[20161611
号文件《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
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同时违背《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五项"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
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
现要求有关部门能够责令其开具安装新能源电表所需相关证明。
经彭山区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在按照国家规定签定四方(电动汽车车主、电动汽车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物业公司)协议后物业企业按规定出具安装新能源电表所需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