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现在中江县仓山镇龙怀村是不给申请宅基地了吗?我们兄弟两人都已结婚有小孩,加上两位老人一起有8人,8人就只有我爸96年修建的一个预制板楼房,只有120平方左右。眼看很破旧了。户口我哥已经分户了,但是他迁户出去了他的宅基地也是在挂在我爸修的那个宅基地上面,房子是明显的不够住,时间这么久了还有安全隐患。我爸一直想再申请一个宅基地修建房屋,村上跟镇上一直不通过,说现在不批宅基地。我想知道仓山镇现在的宅基地申请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什么政策
网友您好,宅基地申请按照《中江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相关内容如下:“第十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和建房:(一)无宅基地的(户籍在当地,未使用或未占用宅基地权益);(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三)现有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搬迁重建的;(四)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或自愿退还原有宅基地复垦的;(五)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宅基地申请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其中:3人以下的户可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只按5人计算。”
我们已通过电话进行了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如有不清楚之处欢迎电话咨询或到镇业务部门面谈。感谢您对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