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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农村子女独立分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06 06:06 已回复

想知道资阳乐至童家要办理分户。 要在哪里咨询啊。有什么官网,公众号或者咨询号码可以方便手机上咨询的地方吗?求求告知一下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7 08:43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11 11: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可到乐至县公安局童家派出所户政窗口进行户籍业务办理,派出所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告知所需要的实际手续。也可拨打我所电话028-23402110前来咨询。
二、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川公发〔2018〕113号)第六条““规范农村地区居民分户政策”1、申请分户的居民已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并已在获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安部门按照“一房一户”政策,为其新建房屋编制户籍地址,并将分户居民登记在新的户口地址上。2、下列情况不符合农村地区申请分户条件不予分户:夫妻不分户;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分户;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分户;自行违规搭建或超标准建房的、无权属证明的不分户;户内只有一个成年直系亲属的不分户;挂靠户口人员不得在同址分户;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分户;统征区、未统征但土地已冻结区,是否允许分户,按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根据《资阳市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资宅领综〔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与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达成一致,自2021年9月2日开始,本县农村地区新建房屋审批不再要求先分户,而是在新建房屋验收合格后,群众凭《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向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派出所实地核查并编制标准地址后,给申请人办理分户。
四、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二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乐府通【2021】2号):童家镇8个村(社区):福果社区、天福村、玉龙村、甘家店村、青海寺村、金龙村、八角寺村、五通村,以上区域,未经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正常调动、婚嫁、退役军人安置、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迁入人口,在规定时间后自行入住的人口及上述影响范围内无户籍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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