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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只有居住证在蓉的家庭孩子幼升小的难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05 18:38 已回复

我:陈**,现年48岁,在成都生活居住近19年快20年了,分别在2003年底至2018年中在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原成都双流县兴趣镇天明村以及华阳镇)生活了近15年,其中在2017年5月申办了《成都市居住证》,直今都五年了,于2018年中因工作原因搬到了郫都区团结镇永定村八组100号安置小区租房居住至今。
        本人是原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漩口镇广晟锂业(原国有:阿坝锂盐厂)2004年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职工,在当年初和前妻被迫回到她的家乡原成都市双流县兴隆镇天明村(现天府新区兴隆湖附近)生活到2013年我和她离婚,在一起生活了差不多12年,其12年间因女方去各大医疗机构检查,患有不孕不育症,经多方治疗无果,其在2006年我遭遇女方出轨背叛后,在女方亲戚朋友及本人的请求和协调下,我选择了原谅对方,就这样一直生活到2013年10月初,在实在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对方选择了离婚,其间因经济发展需要市政府行为建立天府新区坼迁,因有法院离婚协议书,2015年左右因为我是阿坝州下岗职工,又不是成都市户籍,所以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无分到在2006年在天明村自建的(自建房全是我出资修建)房产。
         离婚后我搬到了华阳生活,其间认识了我女儿她妈,后在2016年2月在天府新区医院生下了我的女儿陈怡杉,把户口上在了我原下岗前的原单位现在的汶川县漩口镇博爱路57号附11号阿坝广晟锂业,但是我在户籍所在地无房产和固定住所,现在又因为我48岁快50岁呢,身边又只有一位年满75岁的年迈无自理能力的老母亲无法监护我六岁的我女儿读小学一年级的情况下,因漩口当地处2008年5.12地震震中重灾区,地域辖小经济无法发展起来,人口又稀少我又无土地可以生存跟本无法生存,孩子她妈因为无法忍受又离我而去,家里年幼的女儿还有无自理能力的75多岁的母亲所有的一切经济来源全都靠我一力承担,所以在这样的环境状况和经济情况下,我只有在成都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以及让年幼的孩子上学受教育读书,今年8月份年满六周岁的女儿又面临幼升小的最大的难题……。
        如果回到户籍地读小学,全家人回去经济上就会面临生存最大的难题,无土地无生活来源再加上漩口又是地震重灾区,又因母亲年龄太大身体又不好所以无法监护孩子读书,如果我跟着一起回去我又快50岁了,一家人该怎么过……。
       所以希望王凤朝市长以及成都市委市政府考虑到我的具体情况和处境,我又不想靠国家救济生活的情况下,念在我们全家三口在成都租房生活居住了快20年,这其间在成都生活工作,也交纳过很多年社保,也为成都经济建设添过砖加个瓦的份上,希望在我只有成都市天府新区居住证的情况下现在无劳动合同社保又断交,念我情况真得特殊的情况下,督促市分管教育的有关领导和所属辖区教育部门,在调查我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下能够在今年8月份开学前考虑解决我六岁女儿幼升小上学难的问题,再怎么样也不能亏了孩子啊。(我女儿陈**2016年2月11出生于天府新区医院,身份号:51322120160211****,在郫都区团结镇贝乐家幼儿园上学,8月面临幼升小,希望能在天府新区或者是郫都区因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解决孩子上小学受教育的问题,因为今年成都招考网今年摇号未录取,因私立学校学费太贵,希望领导能帮我解决到公办小学学位)
      希望领导酌情考虑我的具体困难和实际处境,希望王凤朝市长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领导能在国家教育部明文:鼓励只持有居住证就可安排孩子上学受教育的批示下特事特办,帮我解决我最大的难题孩子幼升小受教育的问题!
        希望领导实地调查解决为谢!
                       一个异地困难幼升小孩子家长:陈 **        敬
                                                             2022 年 7 月 5 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7 16:0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咨询幼升小入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据交流,您孩子的户籍在汶川,您现在无成都市劳动合同,无成都市社保,在我区团结街道租房居住(无房产证),有天府新区居住证,无郫都区居住证,您说您的孩子拟缓学一年,您的孩子拟于2023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两种入学政策供您参考。
一、选择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我市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已出台,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也已公布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郫都教育,现将主要内容提供给您参考。
根据《关于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一)积分申请。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积分达到17分及以上(其中“稳定就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7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特别提醒,若您的孩子缓学一年,还需提供缓学证明。
二、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摇号。从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均采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电脑随机录取。若您孩子是成都市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可届时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7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与您进行了交流沟通,您表示清楚了。
若您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11 17:5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随迁子女转学问题,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0〕4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据了解,您今年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未通过审核,建议您参考2022年相关政策,提前准备各项条件,待明年再次申请。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7月8日与您沟通。若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28-68772822。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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