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的小孩出生于2013年11月8日,户籍为彭州市升平镇。2018年我与小孩父亲离婚后,他随父生活,一二年级就读于郫都区友爱镇。后因孩子意愿改变,2022年我向彭州市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变更抚养权的诉状,并于本年6月下旬拿到判决书。现小孩由我抚养并重新回到彭州市生活,需要继续就读三年级。但判决下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网上登记的时间点。当时还在庭审期间,我曾经给彭州市教育局打过一个电话咨询,对方告知我可以就读利安小学,但是我们家出门200米就是延秀,我们不愿意去读利安小学。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位于彭州市北新路花簇锦绣小区的住房,施教区是延秀小学(原职业中学),请问像我们这种特殊情况,应该如何办理登记入学呢?非常着急,谢谢解答。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教育局回复如下: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中途转学可以将孩子户籍转到延秀小学服务区后持户口薄到教育局登记办理。 彭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于2022年7月6日15:42进行了政策解释,你对此表示满意。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