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成都武侯区金花街 江安河畔小区 物业 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问题:
1)违法建设电动车充电桩,未向相关部门备案。
2)违规使用小区变压器用于商业供电,导致变压器超负荷运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
3)物业不作为,乱作为,本小区变压器老旧(已使用14年),且安装在 地下停车场的半封闭环境,物业还增加变压器工作负荷,若遇着火,爆炸,消防工作很难进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违法加价代收电费,不实行居民用电分段,分时收费,而是擅自定价为 0.56 元/千瓦时。
5)物业与居委会沆瀣一气,阻挠小区一户一表改造,比如居委会提出一户缴纳2000元的不合理收费等(正常收费为1000元左右)。
我们的诉求:
1)合理合法建设电动车充电桩,且按照居民用电收费。
2)禁止使用小区变压器用于商业供电。
3)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居民用电分段,分时收费。
4)积极配合小区业主,推行一户一表改造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花桥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请物业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高新供电分公司申请启动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反映人对电费有疑问请咨询电力局、新经济局。感谢您对我金花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