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来自大凉山的2018届的三支一扶基层工作人员,国家鼓励刚毕业大学生下基层,到农村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大学毕业我毅然的远离家乡,来到了四川最贫困的地方来,有文件要求,刚毕业到基层的的大学生工作满三年可以进行学费代偿,但是城关镇的除外,我在想,虽然我是在城关镇工作,但是我做的工作却基本不是县城,都是在走村入户,了解民情,办理实事,凉山州地处偏远,我所在的县城是深度贫困县,现在基本都是每天加班,上半年防火灾,下半年防汛,全年防疫情,现在基本周末节假日没有,值班都是晚上十二点,一年只有春节才能回家一趟,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在家,妹妹还在读大学,我和妹妹的学费都是助学贷款读书,自己还有两万多的学费没有偿还,我在想虽然我是在县城,但是确实在最偏远的地方,做的工作也是最艰苦的工作,为什么因为在县城的原因我就不能进行学费代偿呢,这对于大部分在深度贫困县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是不是有些不太公平。望领导给予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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