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公安系统的紧缺专业选调生,在驻村结束且入职时间不足五年(含试用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参加考调和遴选至其他党委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市州?
据我了解,市委组织部对于紧缺专业选调生是没有服务年限的要求的,可以在两年驻村结束之后,自由参加考调、遴选和辞职(非辞退),同时在省委组织部发布的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公告中也未注明有服务年限和其他限制。
四川省公安厅在十年或者更久之前曾发布《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其中第三条表示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高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感谢领导的回复!
祝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省公安厅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与解释。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