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6月27日早购买当日15:50分成都新南门至泸定汽车班车票,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场,接到客车司机电话问我索取取钱验证码,客车司机谎称需将我的汽车票注销后才能发车,后到新南门汽车站服务台了解,汽车发车一小时内可退取百分之五十票款,客车司机谎称我的行程码带星号且是外地手机号码为由已退取全额票款,并与服务台确认退票姓名是本人的车票,经与驾驶员沟通,还一直谎称不能退票,后我指出他已拿去全额票款,改口为买了票不上车是我的责任,一分钱不予退还,后我在车站填写投诉表,车站打电话沟通了情况说于次日出具处罚结果并电话通知但并未接到任何处理情况的通知,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武侯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总队调查处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该旅客购买2022年6月27日前往泸定,川VQ0560成都-姑咱驾驶员擅自将旅客客票退票。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企业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纠正的不正作风、打击违章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现对川VQ0560做出一下处理,退出所退票款,停班至事件处理完毕,处以500元罚款,驾驶员于本月安全学习会上做出深刻检讨。若在有此类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按照《安全稽查管理条例》就地扣车、转客,费用由单车经营者负责,并报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该情况于2022年7月1日18:05分与该旅客电话沟通,旅客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