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入职时,学校给老师配备了电脑,并告知离职时需要归还电脑。今天去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准备归还电脑时,突然被校方告知必须折价购买发给我们的电脑。问询原因时,对方说这是新规定(但是此项“新规定”校方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告知过员工,也并未签署任何离职需要折价购买电脑的条约)同时,去年离职的老师也未要求强制性购买。而现在我向学校提出离职,学校强制性要求离职老师必须购买电脑。请问学校的要求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向高新区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2年7月6日13时28分拨打您的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您表示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