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好!蓝色港湾1期已经交房7年有余,开发商迟迟不予办理房产证,好不容易去年终于开始办理,一共办理了几十户,到今年又戛然而止,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咨询房管局得到的回复是开放商未交契税不予房产证办理,我想求助的是,我们当初购买房屋时,契税是由房管局授权开放商代收的费用,现在开发商未及时缴纳契税,就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房管局的监察义务有没有尽到,如果没有监察义务,那么当时为什么要授权开放商代收契税?现在造成这种情况,请政府协调为我们百姓做主,谢谢领导!请就在平台信箱回复,不需要电话回复,这样小区百姓都能清楚,以免造成重复求助,占用公共资源!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