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万源市 » 独生子女证办了没有领到钱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独生子女证办了没有领到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9 09:48 已回复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独生子女证领取费用的问题  我2015年就在我老婆简阳这边办了独生子女证  然后我老婆这边一直在领这个钱  

我就一直没有领到这个钱  所以我想问下我们万源这边是有这个钱的 现在可以领取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30 17:19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万源市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6 10:48

网民朋友:

您好,在接到四川网络问政平台转办群众对“独生子女证领取费用”问题的咨询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政策解答于后:

根据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经与您核实,您户籍地为本市乡镇,您夫妇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2015年在女方户籍地简阳办理的,女方一直在领取独生子女费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是自愿行为,介于您们是在女方户籍地办理该证,在申办成功后应及时将领证情况到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市卫健局。

请收到此回复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夫妇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卫计办进行报备管理,我们将按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管理办法》发放独生子女费用至子女满18周岁,之前的不予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再生育的,从再生育次年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已享受的不退还。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使您满意,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万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