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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物业乱收费、暴力收费何时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9 09:07 已回复

渠县琅琊镇学府苑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的合同中规定水电气房产证全齐后,才能收取物业费,而该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立即收取1.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还有额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大修基金等各项费用,而琅琊学府苑作为独栋建筑,没有绿化,楼层没有任何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该开发商所指定的物业对不缴纳其所规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后,对相应业主采取断水断电、敲门叨扰、辱骂等各种行为逼迫业主交钱。现今,通过全体业主集体维权而申请来电力安装后,业主电卡却成为该黑心物业要挟业主交钱的把柄。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关注一下此类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30 17:1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6 19:0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进入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5年学府苑工程开发商系四川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蒋维安为该项目的实际开发人,该工程在前期相关手续(国土、建设相关部门规费未缴清)未获得批准的情形下就动工修建。2017年该工程完工。学府苑完工后,开发商一直未向国土、住建等部门主动申请竣工验收。至今关于学府苑所涉的国土、建设、税费等相关手续该开发商仍未到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政府及相关部门也曾多次督促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然而开发商以资金断链为由,致使后续相关事宜难以进行办理。琅琊供电所也没有对学府苑小区业主安装户表,居民业主用电一直都是用开发商提供的工程用电,当时电费为0.91元每度,业主意见大,多次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要求解决用电问题。为此,镇政府多次组织社区、供电所、开发商、物业及业主进行协调解决,开发商表示资金链已断裂,没有办法来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同时,2017年,学府苑开发商在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形下,业主开始接房,将大修基金交给蒋维安和四川丽君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经查询:四川丽君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蒋小莉,该公司的渠县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4日,负责人为蒋小莉。四川丽君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为开发商首期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因学府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等程序,该公司未在房管局备案。
学府苑住宅楼因开发商违规开发,未缴清土地、契税、违建等款项,未取得售房许可。但该楼盘2017年主体完工后群众开始接房并陆续装修入住,该小区业主目前有200余户。
为了切实解决学府苑历史遗留问题,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做通了物业方“丽君庭”物业的工作,物业方表示愿意垫资近60万元,安装民用电变压器和入户个人户表相关费用,现户表已安装完成。
2022年6月27日,琅琊社区牵头组织“丽君庭”物业、学府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7人在社区办公室再次召开协调会议,在镇政府信访办共同参与协调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是业主每户缴纳户表安装费380元(户表前的费用由开发商负责。从电井户表至业主大门部分的电线和工时费由业主自己负责)。二是2021年业主欠缴的物管费必须交清。三是从2022年开始,物管费每户按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已在向县发改部门备案中)。
关于额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业主不再缴纳,统一由物业支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18-7440053

审核人:陈小林 信访办主任
经办人:郭松鑫 信访办工作人员


渠县琅琊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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