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顺庆区 » 户籍处将我农村户口上成非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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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3.15 求助】户籍处将我农村户口上成非农村户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8 16:25 已回复

     您好!

     我于2019年1月8日由陕西省略阳县黑河镇迁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搬罾(夫妻投靠),原为农村户口,户口本上一直未体现出来,现因拆迁事宜悉知本人户口于2019年迁入时户籍处将我农村户口改为非农村户口,现我要将正确户口信息更正过来,户籍处需要的证明也已开好且已盖章签字。请问接下来直接去户籍处办理即可是吗?需要如何操作快捷?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8 16:5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顺庆区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30 16: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搬罾派出所核查,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2017年8月1日:关于对《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二)》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第二大条第(二)条第3则规定省外迁入人员迁入后为“城镇居民家庭户”。感谢您的问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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