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建《科研种业示范园》,需占用我家自留山,请问有什么补偿?谢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望柱村科研种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系国家制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系国家投入,并无配套补助,项目落地单位村组织协商解决好用地问题,经与望柱村党委负责人座谈,其表示:该项目占用你户的是原宅基地,并非自留山;村委会集体商议:采用村租用的方式,为种业基地提供晾晒场地,并无征用目的;经与你再次联系,你确认望柱村村党委已与你商谈租用相关问题,并达成初步协议。如仍存在疑问,请拨打电话(0816-5592419)进行咨询。
中共三台县新鲁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