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上有我的未处理驾驶证违法信息显示:2005年8月29日15:30在成都市红星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而我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完全不符合事实。我已于2022年3月以来多次联系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分局执法办案队王警官,请求撤销此条不属于驾驶证违法信息,王警官至今久拖未决,我因此申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督查此事!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22年6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已为您妥善处理该问题,并告知了您相关情况。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