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亲肝癌刚做了手术 想申请办理门特 自身有糖尿病 肝硬化 肝细胞癌 目前在成都华西医院诊治 一直是营山县老林镇的新农合 请问怎么办理门特呢 门特是用药都可以报销吗 门特可以办理那些疾病的门特呢 可以子女代办吗 需要哪些手续呢这些 另外我父亲是退役军人 有退役军人医疗方面的优惠或报销政策吗 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南医保〔2019〕71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糖尿病患者持《南充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请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拟就医的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在参保地或居住地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用药费用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60%,糖尿病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350元/人/年。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南人社通〔2016〕441号)文件规定,肝硬化失代偿的药物治疗,肝细胞癌的放疗、化疗和口服化疗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是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特殊疾病的,只享受一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病人本人或代办人持病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和治疗方案到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保窗口进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和申报。病人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登记备案后,其治疗肝硬化的相关药品或者肝细胞癌的门诊放疗、化疗就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根据南充市现行的医保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无相关优惠报销政策。 感谢您对营山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需了解更多政策敬请致电0817-8210455咨询。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