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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太平镇马胡埂村村道建设中的猫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1-04 16:29 待回复

马胡埂村有安谷电站修建给该村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40万元,村委会欲私自利用此资金进行马胡埂村村道建设,工程由招标方式确定建设方。但村委会一直将此消息封锁已达到其背后目的。在公开招标前三天,汪金才、车永胜才通过其他途径听闻此消息,遂向村委会书记许世顺电话咨询此事,许世顺见无法隐瞒,遂承认确有此事,并告诉汪金才、车永胜二人,本次公路建设不要求任何资质,汪、车二人具备竞标资格,只须在两天内将十五万元投标保证金打入村委会公共账户即可参加2015年10月17日的竞标。同时,汪金才、车永胜需自行评估工程建设混凝土的报价。10月17日,汪金才、车永胜在马胡埂村村委会参与竞标,在前两个环节,村委汪金才、车永胜、李华学分别对工程进行报价,李华学报价为320元/立方米,汪金才报价286元/立方米,车永胜报价为280元/立方米。此时,村委会突然改变招标方式,改由本村各组组长进行投票选出中标人。最终,报价320元/立方米的李华学中标。按工程量3500立方米进行粗略计算,李华学报价与汪金才报价相比,工程造价多出14万,村民集体资金损失14万元。汪金才和车永胜当场要求村委会说明落标理由,村委会含糊其词,说这是民主选举结果。事后,汪金才、车永胜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村民也议论纷纷,情绪激动,多次要求村委会说明理由,村委会均未作出任何答复。
村民五问:
1.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村委会是否有权私自决定重大数额的集体资金的使用。马胡埂村无经济来源,40万元的补偿款相当于村集体20年的收入,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村委会委员或者村民代表单方面决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是否违法?
2.马胡埂村村道建设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但招标方案、招标流程、招标评标标准等都未提前公示,村委会的招标行为是否违法?
3.汪金才、车永胜落标以后,多次要求村委会说明评审标准和己方落标理由,村委会无任何回应。
4.工程开工在即,但中标既未公告,也未签订书面合同。村民多次要求村委会出示合同文本,村支书都称合同未准备好。村委会的反常行为是否存在猫腻?
5.事后,村民到太平镇政府进行质询,相关人员拒不作出任何答复,村民提交了书面材料请求作出书面答复。在村民多次强烈要求下,政府又将此事作为信访案件意图拖延,称60日内给予答复。60日后,工程都已到收尾阶段,已成既定事实,村集体资金已经流失,村民又拿什么来救济自身合法权益?
请书记亲自走访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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