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职校前段时间开会说,应县纪委要求,会暂停发放教师基本课时,仅发放超课时费,请问这一要求合规合法吗?由于记不清领导开会原话,但是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长宁职校暂停发放基本课时费疑问)”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县纪委对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反馈意见,该校教师在教学期间应承担基本工作课时,不应该发放费用。同时学校也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教师应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未明确教师在工作期间发放基本课时费或相关报酬的规定。所以,学校按照县纪委反馈意见,停发放学校教师基本课时费用。
感谢您对长宁教育的关心与支持。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请拨打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话:0831-4622415。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