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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学费代偿资格
2022-06-25 22:34:12
已回复
亲爱的领导您好!我看到2022年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文件中告知学费代偿必须是2018届毕业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才可以申请,可是即便是专科,也有两年择业期不是吗?我现在已经毕业一年了,是去年21年六月份毕业的,期间去山区支教,但不是国家组织的三支一扶,是社会公益组织类的,所以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我想问,如果现在我考上特岗教师,工作期满后,是否就不能申请学费代偿了呢?如此说来,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否和应届毕业生是不同对待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回复时间:2022-06-29 15: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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