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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食品安全问题
开心小猴
2022-06-24 17:27:33
已回复

本人于6月15日通过淘宝网在小龙坎旗舰店(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50号1栋1单元2层201号附1号)消费86.13元购买三盒小龙坎方便火锅,于6月24日使用该产品时,发现食品中夹杂着疑似非人体毛发的异物,经与商家沟通,商家认为是没有清洗掉的牛毛,且仅同意退货退款,本人不认可该处理意见,该情况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且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要求商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赔偿,该要求合理且合法,但商家不接受次处理方式,故诉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2-06-28 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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