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身份证后,出现了身份证出生日期与结婚证出生日期不符,因此导致出现非婚生育,是以结婚证日期还是身份证日期为准?如果是公务员,按什么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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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日期应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国家全面放开三孩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取消了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相关表述,因此不再对此类情况作出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合江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电话:(0830)526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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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