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工程证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办
2015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2月,建成试运行。项目开工前既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但在2017年的时候某住建局在没有对该公司做出任何处罚的前提下,帮该项目补办了工程证。
问题
1.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始建设,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做出什么处罚?
2.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办工程证?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市民朋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对您所反映的“ 建设项目的工程证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办”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没有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始建设,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做出什么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行为可按前述法规及规章予以处罚,具体以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和情节为准。
二、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办工程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2021年3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改),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您仍需要进一步咨询或了解情况,请拨打市住建局法规科电话:0818—2143762,我们将尽力做好服务和答疑工作。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