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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村民用电维护是否属于电力公司管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胡利宏  2022-06-22 01:52 已回复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团结村八组村民李光普及老伴已是七十高龄的留守老人,两个儿子,女儿出嫁在外务工。2022年5月,因自家生活用电突然断电,两个老人不知所措,连续几天不能正常用电,生活煮饭用柴火或煤气灶,极其不便,加之李光普老伴又患重病,生活治理全靠他一人。没有生活用电的痛苦迫使他去找太平电力公司设施运行维护员工(刘姓)工作人员,当时,刘姓员工拒绝为其检查维护,其理由告诉李光普:农户用电计量表内故障排查不是电力公司维护范围,就这样,李光普连续又求助于刘姓员工未果,自已买了太阳能照明灯暂时解决到。旁边又没有懂电知识人员,只有求助电力公司人员,是他们的冷漠无情,心无旁骛,李光普又亲自到太平电力公司办公室找领导求助,领导的说法也跟员工说法一样,拒绝为其检查维护,作为一个领导是这样对待农村七十岁老人的吗?带着满腔愤怒的他到家后便用挂钩方式搭线使用照明,第三天,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人员巡查到李光普家发现其钩搭线未经过用电计量表,便开具处罚单,让其签字罚款一万五千元,并报太平派出所立案。请问罚款是电力公司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是不是?地方政府电力纪检监察是个摆设吗?若是电力公司领导一眛认为要强行这样对一个留守老人,天理难容!恳请上级主管领导为民着想,合情合理给予他处罚,让其生活正常用电。千千万万的留守老人生活用电运行维护是不是该电力公司负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4 17:07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06 08:1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太平镇团结村八组村民李某普户用电维护问题、咨询村民用电维护是否属于电力公司管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22年5月12日,太平镇供电所员工开展例行用电检查时,发现李某普户绕越供电公司计量装置用电,存在窃电行为,供电所员工出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经李某普户签字确认。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终止供电:1、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之规定,供电所人员现场对李某普户停电。5月13日,李某普户到太平镇供电所接受处理,供电所工作人员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计算出用户需补缴电费及违约用电费共计约壹万伍仟余元,李某普户未接受。5月25日太平镇供电所向古蔺县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报案。目前,古蔺县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已受理并介入调查。如李某普户对供电企业出具的追补电费及违约电费相关结论存在异议,建议李某普户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关于反映李某普户多次到太平镇供电所求助维修电路但未得到解决,便用挂钩方式搭线使用的问题。经查,2022年5月12日前,太平镇供电所及运维人员未收到过李某普户反映用电故障问题。李某普户在生活用电发生故障后,私自采用挂钩方式搭线使用,按照电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私自搭线存在安全隐患且确属窃电行为。故留言称多次反映未解决的情况不属实,且不能作为私自搭电的理由。
关于反映村民用电维护是否属于电力公司管理的问题。按照电力线路设备产权划分,从居民电表出线到居民室内线路均属用户产权,日常维护均由用户自行负责,电力公司负责居民电表进线至架空线路部分的日常运行维护,因此,李某普户室内电力线路故障维修应由其自行承担,鉴于该户属留守老人,子女在无暇顾及的情况下,可通过向当地村组干部求助、或委托有电力维修资质人员修理等途径解决。
综上,反映太平镇供电所拒绝为李某普户维修电路的问题不属实;太平镇供电所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开具的是补缴窃电电费和用电违约费,不是罚款。目前,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和县公安局已介入此事调查处理,根据目前核实的情况,国网古蔺供电分公司和太平供电所处理此事过程中,无违规违法情形发生。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局电力能源股,电话:0830-7212135。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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