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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温江区蓝润光华春天小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1 17: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温江区蓝润光华春天小区的业主,我小区于2020年1月1日交房,开发商当日便收取了业主部分的维修基金。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原因是温江区住建局未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开发商进行监督管理。 对开发商应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部分,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所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也即住建局在房屋网签时就理应知道并理应监督开发商在当期交存。 按照《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住建局应对本项目开设大修基金专户,并监督相应资金进入该专户。但住建局却迟迟未对本项目开设大修基金专户,迟迟未向开发商催缴当期销售房屋的大修基金;房屋竣工后,住建局理应知道广大业主会陆续缴纳大修基金(业主应承担的部分),但住建局却未对开发商代收大修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未要求开发商在收费处张贴明示大修基金专户、未明令要求业主交存部分大修基金必须进入大修基金专户。 目前广大业主已交存大修基金,但住建局却告知业主开发商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并未进入专户,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长达两年半之久。导致业主目前都无法顺利办理不动产证,极大的影响了住户的居住幸福感。涉及被挪用维修基金的业主共约800户,资金高达六百万元。 住建局为何不履行应尽的监督权力和管理责任。否则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流失两年半,作为住房维修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为何假装不知道?还是明知道流失了,却故意不管,还望市领导严查,并给与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4 14:02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实际反映蓝润光华春天A区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实际反映蓝润光华春天A区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经查,根据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依法由买受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委托出卖人代收代交。成都蓝润航瑞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足额交存蓝润光华春天A区3—7号楼专项维修资金至专户银行,剩余1、2、8、9、10号楼暂未交存。
2022年6月21日,区住建局会同街办、社区、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再次召开协调会议。会上达成共识,将通过建立共管账户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区住建局将持续跟踪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进度,并要求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2022年6月21日9时42分、11时23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拨打了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故无法告知上述问题的处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专项维修资金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工作电话(028-82668556、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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