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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0 23:43 已回复

尊敬的市领导:
本小区业主目前已经多渠道多次投诉华胥丽景苑物业不作为,小区问题之多数不胜数,乱象丛生,真的已经无力吐槽,小区公共区域甚至出现外来人口随地大小便现象,请问各位领导,这是阆中文明城市该有的现象吗?这是物业干实事的成果吗?业主已经多次请求街道办和城乡建设局出面强制清楚现物业。为什么没有一个权力部门站出来?到底是物业就是凌驾于所有业主之上吗?是所有业主的上帝吗?还是某些权力部门存在懒政的嫌疑?前面华胥丽景和华胥龙田业主找街道办和城乡建设局协商修建大门事宜,回复仅仅一句话,华胥丽景和华胥龙田开发商存在分歧,正在沟通,沟通了6年,一个新的楼盘开发周期都要不了那么久。为什么就那么不能解决,还是根本就是以拖延为战术?如果业主上访,那么相关的权力监管部门又该如何处置这些问题?我们老百姓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也真心不想对阆中这座城市失望透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1 10:1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3 17:46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华胥丽景苑小区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华胥丽景苑小区是由阆中阆苑物业有限公司为其服务。经调查,根据规划华胥丽景苑小区与华胥龙田小区共用同一个出入口,且两小区分属不同的开发企业,现由两个物业公司分别提供服务,双方就统一安装大门道匣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中心和七里街道办已就优化物业管理模式,规范小区人流车流通行秩序进行协调,并督促该物业公司优化物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做好小区卫生保洁,加强小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关于您提出解除现物业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 278条第4项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您及小区业主可以按程序向街道办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表决确定物业企业的解聘和续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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