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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兴文县新农合报销比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20 08:12 已回复

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母亲于2月份突发脑出血,至今处于昏迷状态,发病后一直都在广州市的一所三甲医院就医,未有转院,在兴文县买有新农合保险,请问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有上限吗?大病救助可以报销多少?有上限吗?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兴文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2 17:31

你好!
你咨询“新农合异地报销”相关政策的交办件已收悉。我中心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有上限吗?”
经电话与您沟通了解到,您母亲李群2022年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今年2月在前往广州务工的高铁上突发疾病,至今仍在广州住院治疗。按照《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宜医保办〔2021〕85号)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在省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住院总费用先由个人自费30%,剩余部分按50%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另外,如果医疗费用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要求,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标准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个人当年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2000元(慢肾透为650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6000元)以上,按照以下分段比例赔付大病保险金:
计算标准 赔付比例 按12000元起赔线计算公式
12000<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000 52%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2000)*52@000<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0000 62%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14560+(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000)*62%
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0000 82%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26960+(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0000)*82%
二、关于“大病救助可以报销多少,有上限吗?”
按照《宜宾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医保办〔2021〕67号)规定:我县实施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进行分类救助。如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就不符合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报销政策。但你如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可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依申请救助,医保部门对符合依申请救助条件的人员在1个自然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按50%予以救助,依申请救助起付线为7000元,年度依申请救助限额为20000元。
特别提醒:为避免您垫付大额医疗费用,经医保备案后,凭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直接办理医保结算。
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随时电话咨询,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待遇咨询、备案电话:0831-3903716,参保(医保电子凭证)咨询电话:0831-3903713。

兴文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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