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熊*,我在2021年8月7号被销售带到眉山市彭山区岷东大道的滨江郦城售楼处看房,因为当时看的时候一直说现在低首付活动,只要三万就能买房,所以当天便交了3万房款预订滨江郦城5期401栋1单元1403室,本以为剩下的房款办理房贷就行了,没想到楼盘后面才说属于首付分期,把这个首付款在一定的时间内给清,如果到时候房贷办下来我们更是无力承担,在我总共交了15万房款后,更不幸的是一直在家里的父亲,因为身体不适送到医院检查,万没想到老人家查出来胃癌,本来家里就是农村的,发生这样的情况根本就没能力继续承担滨江郦城的房款了,无奈下才来这反映问题,希望主管部门看得到我的求助后,可以帮忙恳求楼盘尽早退还这15万房款,再此感激不尽。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立即联系开发企业要求妥善处理反映人的诉求。经协调,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执行。该事项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