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待产孕妇,因个人身体原因,需要休产假,但是,咨询公司关于社保问题,公司称其产假期间,只缴纳98天的社保,约3个月,请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修产假期间,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几个月社保?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咨询产假期间,公司应为员工缴纳几个月社保的问题。成都市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您: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10:59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联系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28-62011906。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