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中江县 » 独生子女费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独生子女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18 11:59 已回复

我和我老公只生育一个小孩,生完小孩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老公已经领取了两三年的独生子女费,而我说的是要回户籍所在地领取。由于我和我老公不在同一户籍所在地,他能领独生子女费,而我要去哪里领?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吗?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找哪个部门办理,具体办理需要哪些资料手续?我的户籍所在地在中江县兴隆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23 10:37

网友:
您好!感谢咨询。按照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男女双方各60元/每年的标准发放。需到户籍地政府卫健部门进行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结婚证、男女双方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未在另一方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证明(政府盖章)、社保卡。
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0838-7950998咨询。
感谢您对兴隆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