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成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需要入职的员工先办理其他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等)停保,否则无法在成都缴纳,但是员工生病就医以后,如果在成都没缴纳满一年是无法报销的,而原来员工个人购买的医疗保险已经按照要求停保,也无法报销,这样一来,员工就医后根本没办法报销,希望可以切实关注一下这个问题,还有希望尽快完善医保异地报备的相关程序、功能,尽快实现医保联网,解决广大职工就医报销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成华区某单位经办人,按照医疗保险政策,一人不能多地参保,故单位员工参保时暂停了外地的医疗保险,由于该员工在我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连续缴费满12个月故没有成都市医保待遇,之前缴的外地城乡2022年医疗保险,可暂停我市医疗保险后,向老家医保局咨询报销医疗费用。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1:08分与您取得联系,您对我们的解释完全清楚,表示理解。
成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