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高新区购买医保,请问怀孕后由于宝宝发育不健康,最后导致引产,需要带什么材料到医保局报销?必须要求本人到场吗?办理时间是在多久内办理有效?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询问,您咨询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如您所在参保单位的经办人不能办理业务,您单位可指定其他人为您单位经办人。您所在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应在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到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医保经办点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原件;
3.出院证明或病情证明(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原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您单位经办人有相关业务咨询和办理,可至以下医保经办点处理。高新南区点位:1.肖家河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新乐中街79号;2.芳草街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神仙树西路4号;3.石羊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家和街18号;4.桂溪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天和西一街216号;5.中和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中柏路1号。高新西区点位:1.合作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天宇路5号;2.西园街道办事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合庆路33号。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6月20日10时5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