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8年买了南湖公馆31栋2单元1楼3号房子,因在外地工作原因本人未装修未入住,从2019年开始本人发现南湖公馆物业私自在我房里接水管用于绿化浇水,打扫卫生用水。现已产生水费。已和物业公司反映多次,南湖公馆物业不管不问,未尽到服务业主的义务还监守自盗,严重损害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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