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于2021年11月9日起到四川嘉浩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运营工作,于2022年2月18日离职,离职时,公司主要负责人韦俊告知:1月拖欠工资及2月工资会在下个月发放,实际上并没有,然后一拖再拖,附件微信截图为证;
二、具体拖欠工资合计为14475元,即1月工资8000元、2月工资5096元、拖欠出差报销费用1379元;
三、备注:此公司管理人员情况:
1段成钢(法人,,不负责公司任何业务及管理工作)
2龚 苹(股东,承担公司部门财务事宜)
3韦健民(龚苹丈夫,承担公司部分业务管理工作)
4韦 俊(韦健民朋友,主要负责公司业务及管理工作)
四、公司地址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盛隆街6号A区105号
实际办公地: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563号 四川野马专用车设计研发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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