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村三组张*兰家赔偿后房子,房子和围墙留下要整理出赔偿第二次?由于赔偿后没勾房子是大路边里面的凶狗老是出来咬我们和恐吓我们过路人。张*兰家在2009年地震灾后重建有一栋地平面1百多平米4层楼房四百多平米,房后3米宽10米长非常隐蔽无人过路适合狗笼养狗;现在养的狗在大路边只用绳子栓住咬人吓人干扰人正常生活,况且现在养狗的房子和围墙属于拆迁已赔偿就应该倒墙,别人赔偿后都已倒清,她家不倒清生出事端谁负责?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所反映问题,我镇高度重视,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询以往拆迁相关资料,林某贵房前屋后树木此前未纳入任何项目的拆迁补偿;今年,根据某项工程建设需要,林运贵签订了青苗林果补偿协议,现资金正在申请中,待补偿款到位后,再倒青。经查询和了解,林某斌房屋已经拆迁补偿。由于林某斌房屋紧挨着村民王某明住房(王某明房屋未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在倒林某斌房屋过程中,考虑群众利益和相关安全问题,在将林运斌房屋主体倒房完成后,未对紧挨着王某明的一段墙壁实施倒房。张某兰房屋已经倒房完毕,涪江三社紧挨着山边林果青苗,待补偿款到位后,将组织集体倒青。经现场核实,张某兰户所养家犬是落实了栓绳措施的,并没有咬伤人的记录。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816-60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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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