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翡翠湾二期业主,已于2021年7月收房(延期收房),且在2021年7月已交契税,现在天府市民云能查到不动产号(金堂县不动产权第0034352号,取得时间:2021.12.23),至今未领到不动产证。咨询过物业,没有明确答复,由于本人原因,现急需不动产证,请相关部门协调一下,以领到不动产证为盼!谢谢!
来话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翡翠湾”项目由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修建。经系统查询,您的房屋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可以办分户转移登记。根据《成都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操作手册》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资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申请登记原则”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待资料提交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目前,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暂未收到开发商提交该项目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资料,具体资料准备情况,建议您向开发公司进行咨询。
若开发商办证涉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您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28-84922083与我们联系,谢谢。
以上情况于2022年6月15日11时,已于您电话进行联系,您表示满意。
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