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于2021年5月下旬左右在宣汉县,2018东部新城棚改安置项目3号楼(宣汉县汽车加气站对面)做的室内地板砖铺贴,负1F、2F、3F,于去年6月干完,并通过验收移交。至今还下欠我们17、8人左右工资约1.8万元左右,我们下力的工人意识淡薄,没有文化,也不知道施工单位的全城,现在只有发包给我们活路的人的电话:135585***55,可他一再以各种理由拒绝结算,因为拖欠时间都一年多了,属于恶意欠薪。请求领导行行好,查阅一下在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给我们做一下对接工作,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那是我们的血汗钱。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你在四川问政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并安排宣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9月,四川南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宣汉县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承建“宣汉县2018年东部新区(城中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黎*。在施工过程中,黎*将地下室地面贴砖劳务承包给杨*雨,杨*雨委托其兄弟杨*雷(电话1355855**55)负责组织人员施工。经向杨*雷了解:他雇请了张**等14人在2021年5、6月份贴砖,劳务结束后,因工程量未核算,项目部暂时向农民工支付了工资60000.00余元,余下部分待核算后支付,同时,杨*雷表示本人现在重庆,暂无法回到宣汉配合调查。
因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烦请您致电0818-5229658联系宣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提供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拖欠工资人数及金额等明细,我们将督促项目部尽快解决您的工资问题。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