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问题,我2011年结婚嫁到青羊区某村户口迁入某村,2012年离婚,户口一直在某村,我是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呢?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康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康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锁定日期是2007年12月31日前的人员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您上户日期是2011年,并且组集体经济成员是由该组集体认定,不符合社区集体经济成员条件的不能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康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