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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请问东部新区子女分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07 09:19 已回复

请问有关东部新区农村户口分户问题,情况如下:家中户口上共6人,分别是父母,姐姐和她女儿,我和我女儿,因为已经结婚了也有了孩子,想重新修房子,请问这种情况我和我女儿能不能单独立户,并申请宅基地修房子呢,如果能的话程序是怎么样的呢,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呢,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10 10:2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福田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立户原则”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家庭户立户条件”: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向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可立户的住房应编制门楼牌号。因您户籍所在地只有一套住房,不符合“立户条件”,无法办理分户。
以上情况公安分局已于2022年6月8日14时5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经福田街道核实,1、经咨询三岔户籍办您和您女儿这种情况不能单独立户。2、您反映家里人口多房屋不够居住的问题,需先到所在村申请报备,所在村及街道城市更新办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以上情况福田街道已于2022年6月10日10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没有反映过相关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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