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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投诉 医保报销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07 00:46 已回复

领导你们好,我公公欧**于2022年5月28日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做心脏起搏器安装手术。术前心内科主任邓**医生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医疗总费用约15万元,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助报销后大概需要自费三万多,我们同意手术,预交了31000元。出院后于6月6日前往医院医保窗口结算住院费用,被告知需要再补交44000元,并且必须先结算了才能打出医保结算单给我们看。就这个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我们作为患者家属十分不解,术前告知的和实际结算相差一倍且不是小数目。并且医院也承认,在此之前他们科室也有做心脏起搏器手术的患者,医疗总费用与我们一样都是15万左右,也是同样的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助,报销完实际自费只有3万多。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比别人多付一半的钱?可否给我们解释清楚,这些费用究竟是怎么报销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14 14:28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您公公欧**,因“扩张性心脏病”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156373.53元,报销81364.80元,未报销75008.73元,觉得报销比例不合理。经调查核实,欧**此次住院行“心脏复律除颤器安置术”,使用了植入式耗材“心脏再同步复律除颤器”,价格为106700.00元。根据成劳社发[2004]186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费比例的通知》:单价在50000元以上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按40%计算基数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因此其使用的“心脏再同步复律除颤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2680.00元,个人自付64020.00元。同时,相同疾病诊断相同手术治疗方式的患者选择使用的植入式耗材型号、材质、价格可能不一致,所以报销比例也会有高有低。6月9日11:00时左右,新都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向其说明了住院诊疗情况和收费情况;16:30时左右,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与您再次电话联系,详细解释医保相关政策,您对我们的回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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